万振安徽公司新闻动态

万振安徽公司新闻动态--万振·紫蓬湾项目环境影响公示(第二次)
发布时间:2009-09-25   被阅读4128次

万振•紫蓬湾项目环境影响公示(第二次)

一 、项目概要
万振•紫蓬湾项目位于合肥市紫蓬山旅游开发区内,东临西庐寺山门前的入口广场和对外联系的主要道路——森林大道,用地依山傍水,南面紫蓬山延绵起伏,层峦叠嶂;由安徽万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总用地面积25.2万平方米,项目计划总建筑面积约16.6934万平方米,项目经肥西县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1)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期的土建施工、设备等物料的运输与装卸将对区域大气环境、声学环境、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该影响是短期和可逆的,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2)对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新建项目的实施,切实改造居民的居住环境和质量,为居民提供安静、安全、舒适的生活空间。
(3) 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仅有少量的生活污水排放,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进入紫蓬山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梳头河,不会加重地表水污染的负荷。
(4) 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施工机械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各环境要素均将得到恢复或改善。同时在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及《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施工期对本项目的制约程度不大。
入住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设备噪声、车库进出产生的交通噪声及商业活动过程中的各类社会噪声对声学环境的影响,由于采取了相关的隔声、消声、绿化等措施,使得本区域现有声学环境功能级别不会降低。
(5) 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基本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该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产生于小区居民入住后厨房产生的油烟,通过家用排油烟机排放,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因此,环境空气质量对该项目制约程度较小。
(6)固体废物的影响。施工期,建设中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弃方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小区入住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①施工期:拟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空气污染物为扬尘。因此,对易起尘的水泥、石灰等物料应设置临时材料棚,以防止因露天堆放而产生扬尘;施工期来往车辆较多,需对道路、施工场地定时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 ②营运期:入住后厨房产生的油烟,通过家用排油烟机排放,可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对策。①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②营运期:项目入住后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进入紫蓬山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梳头河,不会加重地表水污染的负荷。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①施工期减缓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由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挖土机、推土机、起重机、搅拌机等)产生。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对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同时,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有关规定和当地有关施工噪声管理规定。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合理调整作业时间,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作业。②营运期:入住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设备噪声、车库进出产生的交通噪声及商业办公过程中的各类社会噪声对声学环境的影响,由于采取了相关的隔声、消声、减振措施,不会对周围的声学环境造成影响。
(4) 固体污染防治对策。①施工期,施工期垃圾宜分类回收,不宜回收的无害固废可掩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②营运期:小区入住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肥西县市容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及时集中清运生活垃圾,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不得在小区停留一天以上。所以固体废物对本项目的制约因素较小。
四、环境影响环境评价结论要点
万振•紫蓬湾项目符合肥西县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采用的废水、废气、噪声控制措施合理可行,项目对周围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均较小。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亦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决策的一种有效方法,它有助于加深对拟建项目潜在影响的了解,有助于确定出符合实际的替代方案以及减缓措施,有助于广泛取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建设单位安徽万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示该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受本项目影响的群众,可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减少影响措施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群策群力寻求减轻污染的措施,使工程对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公众可在公示发布后10日内通过电话、邮件、E-mail等渠道将信息反馈予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

                   建设单位
                   名称 安徽万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薛兵 电话 0551-8581880
                   E-mail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名称 东华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联系人 陈成侠 电话 13805608319
                   E-mail 198210abc@163.com